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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谨防电信网络诈骗行为

2020

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

这个春节里

少了些走亲访友的热闹

多了些网上问候的关怀

不断刷新变化的数字与信息

牵动着每一个国人的心

我们正在共同经历一个

特殊的时期


在最艰难的时刻,我们听到,钟南山院士再度挂帅出征;我们看到,许多一线医护士不畏病毒的最美逆行;我们发现,无数人仍然坚守在每一个平凡岗位上。我们相信,这些守护的力量,将汇聚无数微光最终照亮整个世界;而我们也会始终守护在每个朋友的身边,相信我们一定能共克难关!而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之际,却有些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实施诈骗,消耗社会爱心,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和社会治安稳定。据公安部新闻通报,截至2月2日20时,全国公安机关累计侦破案件591件,抓获嫌疑人134名,累计涉案金额363万元。2019年12月以来,新型肺炎存在人传人现象。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利用疫情进行网络诈骗

主要类型有四类


一是虚假售卖口罩诈骗

疫情发生后,口罩成为了“紧俏货”,口罩的紧缺成为了不法之徒下手之地,不法分子谎称可以代购或者囤有口罩,当受害人付款后就拒不发货或拉黑,骗取钱财。

二是车船机票退改签诈骗

通过发送短信,称航班或列车因疫情影响被取消,办理改退签可获赔偿,诱导受害人拨打短信中的电话或者登录网址,进一步套取受害人银行卡、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将余额转账。

三是假“献爱心”诈骗

冒充慈善或民政部门,发送虚假短信或者搭建虚假网站,利用同情心骗取捐款。

四是推销假药行骗

假冒政府部门或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部门给受害人打电话,推销假冒的防疫药品;或者以假冒药物研究(医疗)机构的名义,在网络上推广所谓防疫情“新药”;甚至用假冒伪劣药品贴上外文标签,冒充国外研制的新药,故弄玄虚实施诈骗。



据新浪网2月4日报道,成都市民周先生因急需口罩等防护用具,通过某网络交易平台进入微信群,发布了自己的购买需求。有一位名叫石某的人联系周先生,自称有“进货渠道”。双方谈妥价格后,石某便声称资源非常紧张,“必须马上转账,否则就转手给他人”。一心想买口罩的周先生来不及多想,只要求对方提供了身份证照片,随后便多次转款过去。周先生随后反复催促石某发货,可是一直没有回应,直到第二天下午发现自己被拉黑了,周先生才明白被骗了,随后迅速向警方报案。


根据相关线索,珠海警方迅速锁定了嫌疑人石某、覃某夫妇,赴湖南将两人抓获。据嫌疑人交代,近期在看到全国各地出现医用口罩紧缺脱销的信息后,便觉得这里面有利可图,开始实施以网购口罩为幌子的网络诈骗,其实自己并没有任何资源和渠道。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上述不法行为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诈骗罪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在疫情期间,大家更应理智对待,清醒处理相关信息。做到四个一律。即收到相关退票、改签及亲属感染等相关信息一律官方验证;退票改签一律使用正规途径;索要“两码”的非官方链接及客服一律拒绝;推销特效神药一律不信。




小编提醒

购买防疫用品、退票改签以及爱心捐赠等事项,一定要通过官方正规渠道,切勿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转账。不点击陌生号码发来的网址,遇到改签信息与官方客服核实确认。一旦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公安机关报警。‍




有人说

灾难是人性最好的照妖镜

是人是鬼,一照便知

而法律正是“降妖棒”

谁若在疫情期间为了一己私利

泯灭人性,现了原形

法律的大棒就砸向谁!



重点回顾




☛ 省法院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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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省法院刑一庭 


 编辑:张大治 田兴志 

 初审:柏巍 

 复核:徐冠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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